新疆政法学院关于2025年2月份校领导接待日 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校长办公室日期:2025-02-18 07:47:25点击:2189

 

新疆政法学院关于20252校领导接待日

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体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密切学校与师生的联系,及时了解和解决师生关心的问题,根据《新疆政法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2月份校领导接待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校领导

    党委书记、校长  陈旭东

、接待时间

202522810:30

、接待地点

新疆政法学院科创楼707会议室。

、接待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五、接待流程

(一)提前预约。来访者请提前填写《新疆政法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见附件一),无预约的来访者一般不予以接待。预约表应包含个人信息(姓名、所在单位或班级、联系方式等)、需反映的问题及简要说明,并于202522614:00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1.电子邮箱:发至2021408@xjzfu.edu.cn

2.书面递交:科创楼712

(二)审核反馈内容。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预约情况进行审查,安排接待时间及参与接待的部门领导。

(三)安排接待。28日上午,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接待,并做好会议记录及宣传报道

(四)问题核查处理。对反映的问题,参与接待的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核查处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反馈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核查处理情况审核后反馈至反映人。

、注意事项

1.请师生们如实反映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具体明确、客观真实

2.接待日当天,请按照预约顺序依次等候接待,保持现场秩序

3.对于已受理的问题,学校相关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正在处理中或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以接待

4.多人反映共同意愿和要求的,应当采取书信等方式提出,接待时,应当推选代表参与,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并确定1名联络员;

5.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反映问题完毕后,应按要求尽快离开接待场所

4.校领导接待日是学校倾听师生心声、解决师生诉求的重要渠道,希望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学校发展。如有疑问,请联系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杨川;电话:0998-5886014

特此通知。

 

附:1.新疆政法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2.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春(秋)季学期校领导接待日接待安排表

 

 

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5218           

 



附件1:新疆政法学院校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docx

 附件2:新疆政法学院2025年春(秋)季学期校领导接待日接待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