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举办“立法中的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学术研讨会

作者:日期:2023-10-15 11:39:10点击: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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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胡杨荟萃。新时代,党中央把依宪治国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注重发挥立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为此,10月14至15日,受新疆政法学院法学院邀请,上海交通大学朱芒教授、北京大学俞祺助理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林彦教授来到新疆政法学院,以“立法中的法制统一与地方特色”为主题,为法学院全体教师开展叶尔羌法学学术研讨会。新疆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马召伟教授出席并讲话,依法治疆研究中心负责人、法学院全体银龄教师应邀参加,法学院负责人李鸣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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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召伟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设为专章,强调“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此次研讨会,主要是针对立法制度中的具体问题,以“立法中的法制的统一与地方特色”展开研究意义重大。“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是国家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的切实保障。希望法学院以此为契机,结合新疆、兵团实际创新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发展,明确法学院以后的学术活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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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俞祺以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判断框架为内容,阐释了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三种情形,一是内容违反,抵触判断;二是权限违反,越权判断;三是程序违反,程序判断,并结合众多鲜活的例子进行比较,体现了法律逻辑学与立法学的交叉创新研究。林彦对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法定化过程进行了梳理,提出要强化制度调整的合法性和制度合理性与创新性之间的协调。他还对基本法律修改权的创制过程进行了探讨,认为基本法律修改权的行使为我国立法完善、促进立法与社会的协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朱芒对立法中的“等”字内容的合法性判断给我们展示了立法实践的前沿问题,在立法中的选择上,就统一适用与因地制宜,结合新疆的地方性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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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鸣教授总结时指出,2015年党中央提出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2022年10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法修正草案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对现行立法法中备案审查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完善。在此背景下法学院银龄教师、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研讨,会场气氛活跃,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加强立法研究,加强教学科研工作,推动新疆兵团的立法实践工作。他讲到,此次研讨会有法律依据、有典型案例研究、强化问题意识等突出特点。希望法学院的青年教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掀起法学院科研的新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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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供稿:法学院
文字:罗   伟
图片:梁春生  毛俊霖  张茹霞

编辑:谢子良

校对:安婷婷  王  敏

审核:万朝林  解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