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青少年主题征文比赛获奖名单出炉,我校师生榜上有名

作者:团 委日期:2022-04-15 09:38:30点击: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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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2年度兵团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征文比赛中,我校学生张晨曦、邢永鹏、薛玉洁分别取得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成绩,教师王婷评为优秀指导教师,在此表示热烈祝贺!


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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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青少年“与法同行”主题征文比赛

获奖结果公示

我校师生榜上有名


优秀指导教师

王   婷


大学征文组

二等奖   张晨曦

三等奖    邢永鹏

优秀奖    薛玉洁





获奖作品赏析


二等奖


与法相依 法伴我行


踏着蒙蒙晨光,独坐教室一隅,看着桌上的宪法书和法理学,我的思绪不禁回到了我与法几次接触的难忘时光,想想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法治思想,再回头看看自己与法走过的路,不禁感慨万千……


在初中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宪法,那时的我只是机械的将老师所讲的知识的塞进脑袋里。虽然当时的我知道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我想:“还不是刑法能让违法者胆寒;还不是民法能让民事活动更加体系化吗?”宪法不过是个距离我非常遥远的‘摆设’大法罢了”。这样的认知一直在我意识中持续了很长的时间。


在高考完的假期,得知爸爸和他的同事们忙于扶贫工作的走访。我便自告奋勇加入了爸爸的扶贫队伍,成为了扶贫队伍里的“小跟班”。在一次扶贫入户中,刚进村,便听到了吵闹声。


“你们也甭劝了,我姑娘上不上学我说了还不算吗?”我挤进人群才看到一个穿着破旧的中年男子,一手拿着扫把一手扶着门跟工作人员大声吵着。一打听才知道这户人家正是父亲需要帮扶家庭的男主人老孔,他的腿和腰因车祸留下了病根,无法干重活,车祸的赔偿金也因老母亲重病花了个精光。家中的女儿只有十三岁,只能辍学照顾瘫痪在床奶奶和行动不便的父亲。


“老孔,孩子必须去上学这事没得商量,法律中有规定,你让孩子辍学这是违法啊!其他困难政府会帮你们解决的。”村支书边说边扶着老孔和工作人员进了屋。一进屋便看到墙上贴的奖状。村支书叹了口气,对我们说:“这娃就是个学习的料,如果不上学,耽误喽。”在经过父亲和他的同事们的再次劝说下,老孔终于被说动了,政府帮助帮他买了鸡苗,通过养鸡老孔一家成功脱贫,小姑娘也重返了校园。我不会忘记老孔含着泪告别扶贫人员的双眼,党和政府在人民最需要的时候为他们送去了关怀,如春雨一般滋润着大地。


假期结束时我做了总结在查阅各种资料后,我在宪法得到了为何扶贫,为何保障辍学孩童重返校园的答案: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件事让我对宪法有了全新的认识,我明白了宪法如此重要,它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它不仅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保障,也对国家权力做出规范,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宪法的约束,我们的成长、生活与宪法息息相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的核心在于依宪治国!”


法律就像一个无形的大伞,保护着国家和人民。我们每个公民既享受法律带给我们的保障,也要遵规守纪,洁身自好,维护法的尊严,保护法的实施。


从内地来到了边疆,我看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我也看到了边疆向着更好的方向迈进,我也慢慢了解了兵团。我明白了即使兵团建立在祖国的边疆,但他始终没有忘记党,没有忘记祖国和人民。在发展实践中他逐渐形成了“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为何兵团取得了这么多的成就呢?正是因为法治,正是因为坚持党的领导啊!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让各族同胞一起建设我们的家园!


如今的我坐在政法大学的教室里,学习着法律,学习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我看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坚定的信念和决心,我看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金色的法律二字字在晨曦照耀下闪烁着金色的光芒,也照亮着我的心。


我为自己能更深入学习法律而骄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做到知法律于心,守法律于行,用实际行动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实现路径有整体布局。我也更加深刻的理解了法,也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的信心。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课本封面上来捍卫宪法的权威,做法律的忠实捍卫者、执行者和宣传者,与法相依,让法伴我行!


——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警务二班  张晨曦




三等奖



母亲!“母亲”!


曾有一位伟人说过:“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个是我们的母亲,另一个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律”。


内心中的法律是在我们还未出生有了,从我们还未出生到我们逝去,我们都在与法同行。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法律从始至终一直在保护、约束着我们。


当我们作为一个婴儿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法律说:“当涉及利益的时候,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在我们还没有意识的时候法律 就已经在保护我们的一切合法权益。像一双母亲般温柔的手,在我们 还未睁眼便保护着我。法律在陪着我们,陪着我们诞生。 


当我光着脚丫在门外的青石路上无忧无虑的从蹒跚学步到跌跌撞撞时,时光匆匆之间已经过去了六年。 


六岁了,法律说:“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法律保障了我们的受教育的权利。如果要说教育是什么,我愿把它比喻成一条湍急的河流,拥有着数不清支流的命运之河,每个人的命运就在其中沉浮。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六岁的时候,通过自己的努力,开始顺着河流飘向自己期待和努力的方向。法律在陪着我,为我保驾护航。

 

当我们背着书包,戴着红领巾,每周开始站在五星红旗下行注目礼,望着红旗冉冉升起,像天边的朝阳又开始了崭新的一天。当我们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回家时。总会有一道身影站在青石路口,斜斜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青石上母亲的影子一直陪着我长大。


满14岁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法律对我说:“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 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曾经蹒跚学步的孩童已经逐渐长大了,法律赋予了我一部分的责任和权利。我可以以自己的意志去参与民事活动。从此每天和母亲逛菜市场也成了必修课。我学会了自己买菜,也学会了自己砍价。我不再只是一个需要母亲牵着孩子,我开始承担家里的一部分责任。法律在陪着我,陪着我长大。 


当学习成为了常态,在学校住宿也成了必要。周末回家时,突然发现母亲的身影开始变得有点疲倦,母亲的一侧身子轻靠在墙边。影子顺着青石爬上围墙,有点微微的佝偻。好像母亲有点变老了?不!当我看见母亲看见我时嘴上咧开的那个微笑,我知道母亲没有变,她还是从最开始就爱我的那个母亲。 


18 岁了,曾经牙牙学语的孩子已经变成了一个能独挡一面的男子汉。法律说:“十八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与国家管理,担任公职和社会职务的资格……”现在我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成为了家里的支柱,拥有着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责任。法律在陪着我们,陪着我们长大。 


时光荏苒,18岁后的时光开始变得飞逝,路口母亲的身影已经不见了,但当我看见家中的屋檐上的烟囱冒出的白烟。我知道,母亲她还在等我。 


过了21岁,我的婚姻开始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法律说:“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那一年我有了自己的幸福家庭,有了自己要守护的,也有了想要保护的人。我的人生开始有了新的目标和方向。母亲的身影佝偻在摇椅里,现在是我守护她的时候。而法律依然陪着我,陪着我们成熟。 


岁月催人老,时光如梭。或许有一天我们会白发苍苍的坐在母亲坐过的门前,数过母亲数过的星。眼中也有了对子女掩盖不住深深的爱,我们的身影也会爬上墙。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 


60岁了,法律说:“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60岁以上的为老年人,在我们的社会温暖的大家庭中,应该得到特别优待和尊敬。”因为尊敬他们,就是尊敬我们自己,任何人都会老。法律依然在 陪着我们,陪着我们老去。 


终有一天,与世长辞,我们也会变成一培黄土。寻着母亲飘去的地方飞去。我知道母亲的身影还在前面,我也知道‘母亲’还在陪着我。


逝去了,法律说:“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 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 任。”当我不在了,法律依然陪着我,在我逝去的地方守护着我。 


如果说对于母亲的定义是:把我带到世界上,陪我一起长大的人。那么法律就是保护我来到这个世界,陪着我一生,直到逝去也一直陪 着我的‘母亲’。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个是我的母亲,另一个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母亲”。母亲!“母亲”!谢谢您的陪伴。这一生我们都在与您同行,与法同行,从来都不孤独。 


——法学院司法助理一班  邢永鹏




优秀奖


与法同行 伴法成长

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顺。

——《元史.许衡传》

——题记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是一条红线与底线也是保护自我和家人的工具。一个良好,安定的国家总是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诞生了。何其有幸,生于华夏,安于盛世,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不经乱战,不缺衣食,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中国。


法律,这是个神圣的称呼,它是现代的包拯,大公无私;它是正义的化生,为弱者讨回公道;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正气凛然的它,为社会驱逐险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千年前,法是那顺天府门前的鼓,咚咚作响;如今,法是那最高院上高悬的天平,不偏不倚。


学法,知可为而不可为;用法,行应为而无妄为。法律已融于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是我们建设幸福安康生活的前提和保障。生为法学生的我,更加生有体会。法律专业是我从小的信仰与梦想,如果信仰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则规定了航标。在我大学刚步入的时候,我内心既兴奋又惶恐,兴奋的是终于离我的信仰和梦想又进了一步,惶恐的是一时半会我害怕学不好这门高深的课程。可当正在涉足于此,我才明白路漫漫其修远兮。每天都要面对着厚厚的专业书,法条与晦涩难懂的专有名词,期末月扑面而来的论文,作业,复习资料让我喘不过气来。因为疫情取消考试复习周,使我更加焦虑。因为这些,自己偷偷哭了不知道多少次,但我从不后悔从来没有想过放弃,因为在我学法律的过程中我被法律逻辑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面对社会热点案件自己能够更加理性冷静的思考问题和判断问题,阅读到优秀文献与书籍时也会不禁拍案叫绝,还有    法律赋予人们的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太多太多,让我对法律的兴趣越来越浓厚,更让我庆幸我选择了并坚持着热爱这个机遇与困难并存的领域。实现梦想的过程从来都不是轻轻松松的,我深知法是雅努斯的眼睛,眷顾过去又展望未来;法是蒙住双眼的朱蒂提亚,衡量过错又惩治罪恶;法律之于你我,不是窗前随风摇摆的红叶,而是悬于头顶的利剑。


法律是人类社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没有了法律,整个世界将会变得乱七八糟,没有了法律,犯罪的人将会逐步上升,没有了法律,犯罪的人就会逍遥法外。普法教育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他教会我们去共同唱一曲遵纪乐曲,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在人们的眼中,法律对人是有着约束力的。一个人从出生起,就注定要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无论你身在何处,都要做到懂法和守法,绝对不能放松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只有沿着法律的宽阔渠道,我们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漫长的人类发展史上,所有成功的都是守法,诚实,有礼貌的。我们身边也有非常多的反例网上刷单,视频点赞等网络诈骗,还有切实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校园暴力等行为,时时刻刻都有发生,作为新青年的我们不仅要以身作则更要提醒身边的人,做到及时报警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像一颗璀璨的明珠,闪耀在人们心中,照亮了自己,他人和数千年。他同时又是一面镜子,一尘不染。他代表着公平和正义,就像一把无情的剑,可以吓唬罪犯也可以使浪子清白。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律无处不在。时代呼唤法律让我们文明同行,与法同行。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是啊,我们该多么庆幸我们生于这样的中国。倘若可以我愿做那五星红旗的一角。我们也应紧跟时代的步伐。“国无恒强无恒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早已不陌生了,依法治国和全民普法已是大家切身接触到的,法律伴随我们行,我们伴随法律成长。


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昌法治之文明。我以后如果有幸成为一名律师,我必将用此生捍卫法律的尊严。“人生而自由而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法律是我们内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这个社会中我们一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法律之下,正义不朽。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让我们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青年!从今天起,让我们共同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法学院司法助理三班  薛玉洁






供稿:团   委
编辑:胡艺檬
校对:谢子良  安婷婷
审核:万朝林  解   琼